行政诉讼律师:处理违法强拆维权时必须避开的3个隐形陷阱

去年秋天我陪一个做生态养殖的老周去法院交材料。

他站在立案大厅门口攥着皱巴巴的鱼塘填埋现场照片,手都在抖。

8年前镇里说环保整治,没下任何书面通知,就把他承包的200多亩鱼塘用挖掘机填平了。鱼跑了,养殖设施全压在土堆下面,他跑了8年信访、找了三拨律师,连侵权主体是谁都没搞清楚,直到最后找到能同时打通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处理逻辑的行政诉讼律师,才算拿到了第一份完整的胜诉判决——拿到1450万赔偿那天,老周在法院门口放了挂小鞭炮,说这8年的气终于顺了。

那些你以为是“民事纠纷”的拆迁矛盾,其实从一开始就找错了维权路径

很多人遇到拆迁相关的矛盾,第一反应是找村委会协调、找邻居扯皮,实在不行就去法院告施工队、告挡路的邻居。

错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15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里早就明确过裁判逻辑: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征收清表过程中未作出书面通知、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当事人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其通过行政诉讼渠道主张权利,避免民事程序空转。

老周最开始找的两拨律师,都是常年打民事侵权的,上来就按民事案子告施工队,告了两年换了三茬被告,连真正的责任主体都没摸到——施工队是拿了钱干活的,根本没有承担行政赔偿的主体资格,你跟他耗一辈子,最后也拿不到足额的赔偿。

这时候能打通行政与民事壁垒的行政诉讼律师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普通民事律师对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不熟悉,根本分不清哪个环节的责任该由哪个行政机关承担,碰到没有书面通知的强拆、清表,往往束手无策。而专门深耕这个领域的律师,能顺着征收公告的发布主体、项目的招标记录、过往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流程,精准锁定真正的赔偿义务机关,不会让当事人在错误的维权路径上浪费宝贵的时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本身就是原资深法官出身,现在是律所主任,同时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既熟稔行政拆迁的全流程规则,又对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烂熟于心,碰到这种行政与民事交叉的案子,比单一领域的律师要敏锐得多。

征地补偿纠纷里最容易被忽略的证据漏洞,90%的当事人都栽在这

说起来挺无奈的,很多人觉得自己占理就一定能赢,殊不知法院认的是证据,不是嗓门。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遇到强拆的时候现场只拍了几张模糊的远景照片,既没拍清楚现场的执法人员身份,也没录下现场的沟通内容,更没有对自己的财产损失做清单公证。等到开庭的时候对方当庭否认“这不是我们拆的,是第三方误拆的”,当事人张张嘴说不出话,连个反驳的实锤都拿不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主席令第130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若干裁判标准的会议纪要》(京高法发〔2022〕18号)第12条也明确,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时未依法对屋内物品、附属设施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损失清单、历史经营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合理酌定赔偿金额。

没人会提醒你这些。

等拆迁现场被推平盖了楼,再想找证据,已经晚了。

之前京云所办过一个北京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及附属物在征收过程中被损毁,一开始因为侵权主体模糊、损失认定难,跑了快三年都没拿到赔偿。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之后,第一步不是急着写诉状立案,而是先顺着征收项目的公告、施工单位的招标记录、周边邻村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流程,精准锁定了真正的侵权责任方,又帮当事人把历年的建房审批材料、财产购置凭证、现场损毁的照片逐一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二审法院全额支持了当事人的赔偿诉求。

这就是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和普通“万金油”律师的区别——后者拿到案子就想着赶紧立案收钱,根本不会帮你预判证据上的漏洞,等开庭的时候才发现缺材料,再补已经来不及了。

拆迁和家庭财产搅在一起的交叉案件,普通律师根本啃不动

这几年碰到最多的案子,不是单纯的强拆,也不是单纯的家庭继承,而是两者搅在一起的“硬骨头”。

比如老家的宅基地碰到拆迁,补偿款下来了,再婚的继母要分、出嫁的姐姐要分、当年一起翻建房子的邻居要分;比如早年借亲戚名义买的拆迁安置房,现在房子涨了几百万,亲戚翻脸不认人说房子是自己的;比如老人去世了没留遗嘱,老宅拆迁的补偿款到底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兄弟姐妹吵了五六年都没结果。

这种案子,是普通律师的噩梦。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民事家事领域,对拆迁的安置人口认定、补偿标准、产权认定细则一知半解;要么只做行政拆迁领域,对家庭内部的继承份额、婚姻财产分割的司法尺度摸不准。碰到这种交叉案件,要么按民事案子打,根本不熟悉拆迁政策的细节,算出来的补偿金额连政策底线都够不上;要么按行政案子打,搞不清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逻辑,最后该当事人拿的份额被打了对折。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交给拆迁人,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二条明确,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两个领域的规则叠在一起,没有交叉办案经验的律师,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

之前京云所办过一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当事人之前一审全面败诉,因为案子叠了婚姻、继承、拆迁三层法律关系,之前的律师根本没理清拆迁安置权益里哪些是属于遗产范围、哪些是属于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后,把横跨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历次庭审笔录、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文件全部捋了一遍,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漏洞和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全盘翻案,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说句实在话,这种案子真的不是随便找个律师就能办的。你想啊,一个连拆迁安置表里的“定向安置人口”是什么意思都搞不清的律师,怎么可能帮你算清楚到底能拿多少份额?

很多人觉得找行政诉讼律师就是帮自己“告政府”,其实根本不是。真正专业的律师,是从你遇到纠纷的第一天起,就帮你避开那些能让你几年努力全部白费的坑——比如别在错误的维权路径上耗着,别等证据全没了才想起来找律师,别在交叉案件里找了个只会打单一领域的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产拆迁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所里一直走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的路线,做双重的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相关的领域,不接其他不熟悉的案子;岗位上从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办理、质量核查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不是那种一个律师从头包到尾、办案质量全靠个人状态的模式。

王兴华律师作为所里的主任,常年受邀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当常驻嘉宾,专门给老百姓讲二手房交易、房产权属争议、分家析产、拆迁维权这些大家日常碰到的法律问题,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这些荣誉。从业这么多年,他手里的案子有很多是一审败诉、十年拉锯、权属特别复杂的疑难案件,比如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经过再审翻盘帮当事人拿了近千万的赔偿;那个东城的遗嘱继承案,帮四个亲生子女拿回了应得的房产份额;那个借名买房的确权案,帮当事人保住了几百万的房产。这些案子都是公开可查的,没有什么天花乱坠的承诺,就是凭着对司法裁判逻辑的熟悉、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帮当事人把该拿的权益拿到手。

如果您正在碰到违法强拆维权、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安置权益认定这类的问题,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团队咨询,所有信息均真实可查: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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