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多子女家庭遗嘱效力争议、老宅拆迁遗产分割实操提醒

上周在东城区恒基中心的律所会议室,碰到个头发白了一半的当事人,进门就把一个塑封袋往桌上倒——里面是父亲的死亡证明、皱巴巴的手写遗嘱、还有换了锁之后拍的楼道照片。他说父亲走了刚半年,继母带着继子女把老房子的门锁换了,连他放在阳台的父亲生前常用的鱼竿都被扔到了消防通道里。四方拉扯快两年,谁都不肯松口。这就是太多北京房产继承纠纷的开场:没有谁一开始就想闹上法庭,只是当利益摊在明面上的时候,所有的亲情都要在冷冰冰的规则面前算个明白账。

别等换了门锁才想起找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真的别拖。

很多人总觉得继承是关起门来能商量明白的事。直到某一天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被偷偷改了,直到其他继承人拿出另一份日期更晚的遗嘱说之前那份不算数,直到老宅拆了之后所有补偿款都打在了从来没尽过赡养义务的大哥账户里,才突然意识到,从你以为的“一家人”撕破脸的那一刻起,所有的人情都要让位于法律规则。

我们见太多当事人,一开始觉得找律师是“太伤和气”,等对方找了律师把证据链都织完了,自己才抱着一堆老照片、旧缴费单跑到律所来,说当初怎么就没早一步找专业的人把把关?

哦对了,提醒一句,别信网上那种9.9元的遗嘱模板。真的到了法庭上,模板写的内容再符合你的意思,只要形式要件缺个关键项,或者见证人是你家近亲属,法官根本不会认。

就像之前王兴华律师代理的东城遗嘱继承案,当事人兄弟姐妹四个,和继母、继子女争的就是父亲留下的那套东直门的老房子。一开始对方咬死了说遗嘱是伪造的,说房子全是继母的,半分都不给亲生子女。要是当事人自己去打官司,大概率会犯两个错:一是直接把整套房子当成遗产要求按遗嘱分割,二是盯着遗嘱的内容辩真假,完全没注意到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房产继承里最容易踩的三个隐形坑,踩中一个可能少拿一半房产

第一个坑: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直接被判无效。

很多人以为只要是老人亲笔写的字,就一定是有效遗嘱。根本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北京高院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有明确的裁判要旨:遗嘱见证人系继承人配偶、或者与继承人存在合伙、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的,所立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应认定为无效。

我见过最可惜的一个当事人,老人立的代书遗嘱,写的内容全是把房子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女儿,结果找的两个见证人,一个是小女儿的老公,一个是小女儿公司的合伙人。最后法院直接认定遗嘱无效,房子按法定继承分,小女儿本来能拿整套房子,最后只分了六分之一。

碰到这种情况,专业的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第一时间不会上来就谈感情,而是先把遗嘱的每一个形式要件抠一遍:签名是不是老人亲笔写的,日期有没有精确到日,见证人是不是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有没有录像或者其他证据能佐证老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些细节,普通人根本注意不到。

第二个坑:没先把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剥出来,直接把整套房子当遗产分。

不少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张口就要分整套房子,结果对方律师一句话就把人问懵了:“这房子是我和被继承人婚后买的,一半是我的,你凭什么分整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继承案例里的裁判要旨写得很清楚:被继承人遗留房产系与配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未进行析产的,遗产范围仅为房产50%的产权份额,不得将整套房产纳入继承分割范围。

就像之前那个东城的案子,王兴华律师接案后第一步,就是先查这套房子的取得时间——确实是父亲和继母婚后买的,那首先一半的产权是继母的,剩下的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然后再按遗嘱的内容,这一半的遗产由四个亲生子女平分,算下来每个人刚好拿整套房子的八分之一。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当事人拿到的份额和算出来的分毫不差。要是当初自己去告,主张要分四分之一的整套房子,不仅多交了诉讼费,还可能因为诉求不对被法院驳回部分请求,平白走弯路。

第三个坑:老宅拆迁的时候,把所有补偿款都当成遗产分,最后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这几年碰到最多的交叉案件,就是老宅碰到拆迁,兄弟姐妹几个为了补偿款拉扯好几年。很多人根本分不清拆迁利益里哪些是能当遗产分的,哪些是安置人口自己的个人财产,上来就要求把几百万的补偿款全按遗产分,最后被法院驳回才知道错了。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8月1日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北京三中院2024年发布的拆迁继承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明确:老宅拆迁利益中,针对房屋重置成新价的部分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遗产范围,针对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人均安置面积对应的利益,属于各安置人口的个人财产,不得纳入遗产分割范围。

之前有个怀柔的当事人,一审的时候把一千多万的拆迁补偿全当成父亲的遗产要求分,结果法院查明,这里面有他自己作为安置人口的20多万搬迁补助,还有他弟弟作为安置人口对应的一套安置房屋利益,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最后一审全输了。

这种案子,普通的家事律师根本搞不定。因为要把拆迁政策摸得透透的,知道每一笔补偿对应的性质,还要懂继承的规则,把遗产范围划得明明白白。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在京云律所深耕房产和继承领域这么多年,又熟悉拆迁全流程的规则,当时接这个怀柔的案子,带着团队把整个拆迁档案全部调出来,一笔一笔拆每笔补偿的性质,最后二审的时候精准指出原审的事实认定漏洞,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判决,保住了当事人应得的全部老宅拆迁权益。

为什么复杂的继承案子,找对专业律师比反复跑法院管用

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不就是把亲戚叫到一起,把房子分了吗?能有多难?

真等你碰到一审败诉的案子,碰到叠了宅基地权属、婚姻财产、拆迁利益好几层法律关系的案子,碰到对方拿着多份遗嘱互相打架的案子,就知道有多难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继承、拆迁类的案件,不接别的领域的杂案。所里的团队是双重专业化分工的,每个案子从接案开始,就有专门的人做证据梳理,有专门的人做法律检索,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提前把对方可能提的抗辩全部演练一遍,最后还有专人做案件质量质检,不会把案子办得忽好忽坏。

王兴华律师是京云律所的主任,做了这么多年的一线案子,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类的案件,尤其是那些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模糊的疑难案子,别人办不下来的,他带着团队复盘原审的笔录、找证据的漏洞、把法律适用的偏差指出来,很多之前当事人觉得没希望的案子,最后都实现了翻盘。

就像之前那个叠了三层法律关系的继承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了,所有的诉求都被驳回,连房子的门都进不去。王兴华律师接了之后,把原审的庭审笔录逐字逐句看了三遍,找出来原审把当年的分家协议认定成房屋赠与是错的,又补充了几十年前的宅基地审批表、当年的建房出资凭证,最后二审直接改判,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部追了回来。

真的,别觉得找律师是花钱。很多时候你自己跑半年法院,不如专业的人帮你把方向找准,少走半年的弯路。毕竟北京的房子动辄几百万,少分一个点,都是普通人好几年的工资。

哦对了,还有个提醒。碰到房产继承的案子,第一时间先申请财产保全,别等对方把房子卖了、把存款转移了,再找律师就晚了。京云的团队办案的时候,一般立案之后第一时间就会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先封上,防止对方偷偷转移资产。

如果你碰到相关的房产继承、拆迁析产类的难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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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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