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沧州的一家合作社,租了村里的地搞水产养殖,近20亩鱼塘刚到丰产期,就被镇里的工作人员带着挖掘机强行填埋了。没有书面催告,没有补偿决定,连个现场录像都没给当事人留全。
一开始他们自己找了个本地的民事律师,打了两年官司,连适格被告都没搞对,三次申请赔偿全被驳回。后来辗转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诉讼团队,前前后后磨了六年,加起来整整八年时间,最终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这个案子不是个例。
我见过太多被拆迁人,遇到行政类的纠纷,第一反应是找关系、闹信访,要么就是随便找个律师,最后钱花了,事没办成,还把时效耗没了。
这几个坑,90%的被拆迁人自己走行政诉讼都会踩
别上来就闹。
没用的。
你连对方的主体资格都搞不清楚,哪怕你把事情闹得再大,法院立案都立不了。
第一个坑:告错主体,直接驳回。
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谁拆的我告谁”,但是到了现场你能看到的,往往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街道的执法人员,这些人要么是临时机构的,要么是受委托的,根本没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你直接告拆迁办,法院会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延庆的一个当事人,遇到征收过程中房屋被损毁,一开始告的是当地的征收实施中心,折腾了一年多都没进展。后来京云的律师介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查到这次征收的决定是区政府作出的,征收实施中心只是受委托执行,才调整了被告,最终二审胜诉,拿到了全部损失赔偿。
第二个坑:证据链断裂,没法证明行政行为存在。
行政诉讼里,原告虽然不用证明行政行为合法,但是必须初步证明“这个行政行为是被告做的”。很多人遇到强拆,只拍了几张废墟的照片,连强拆的过程都没录,也没拍清楚现场的工作人员、公示的公告,最后法院说你没法证明是政府拆的,直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北京有个当事人,2000多平的房屋被强拆,一开始手里只有强拆后的照片,连是谁拆的都不知道。京云的律师帮他调取了周边的公共监控、邻居的证言、政府之前发布的征收公告,才固定了强拆的主体和事实,最终确认强拆违法,帮他拿到了合法补偿。
第三个坑:超过起诉期限,直接丧失胜诉权。
这是最可惜的一个坑。
很多人觉得,我跟政府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反正政府总不能不解决我的问题。但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固定的,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只有6个月。你跟政府口头协商的时间,不算时效中断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多当事人被强拆之后,等了两三年,一直跟街道的工作人员口头谈补偿,谈不拢再去起诉,法院一看过了时效,直接驳回。哪怕你证据再充分,也没用。
第四个坑:赔偿标准算错,少拿一大笔钱。
很多人算行政赔偿的时候,只算房子本身的重置成本,不算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甚至不算强拆导致的屋内物品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这里的直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例已经明确,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照合法征收程序能够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包括停产停业损失、安置补助等。
就像之前提到的河北养殖场的案子,一开始当事人自己算的损失只有300多万,但是京云的律师按照行政赔偿的标准,算了近8年的停产停业损失、鱼塘的鱼苗损失、附属设施的损失,最后才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为什么很多民事律师搞不定的行政诉讼,找对专业团队能翻盘?
说实话,行政诉讼和普通的民事纠纷,根本不是一回事。
普通的民事律师,可能连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都搞反了。行政诉讼里,被告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但是原告也要初步证明行政行为存在,还要懂怎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怎么区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这些都是普通律师不熟悉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十年以上的房产拆迁专业律师,成立以来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全国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
律所主任王兴华律师,之前是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他之前审理过大量的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后来做律师之后,专门攻克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的疑难案件,尤其是行政和民事交叉的案子,比如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老宅继承、行政赔偿这些,普通律师根本搞不定。
北京怀柔的一个当事人,遇到宅基地拆迁的分家析产纠纷,一审全面败诉,几十年的拆迁权益都没了。王兴华律师的团队介入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包括之前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写了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二审直接全盘翻案,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北京某区的7000平家族猪场的案子,镇政府发了一张零补偿的解约通知,说要收回土地,但是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京云的律师介入之后,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
你看,这些案子不是靠闹就能赢的,是靠对行政流程的熟悉、对证据的精准固定、对裁判逻辑的了解才能赢的。
遇到征地补偿纠纷,现在该做什么?
要是遇到拆迁协议违约,比如政府答应给的安置房迟迟不交付,或者补偿款迟迟不到账,也别光靠口头催,留好协议和沟通记录,及时找专业律师评估。
第一,别随便签任何空白的补偿协议。
签了之后再想推翻,难度至少翻十倍。哪怕工作人员跟你说“先签了,补偿后面再补”,也别信。白纸黑字的协议,签了就有法律效力。
第二,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遇到强拆、征收的时候,全程录像,拍清楚现场的工作人员、公示的公告、你的房屋和附属设施的情况,保存好所有的产权证明、缴费凭证、过往的沟通记录,哪怕是微信聊天记录,都要留好。
第三,别拖过6个月的起诉期限。
哪怕你还在跟政府协商,也要邮寄书面的补偿申请,留好快递底单,这样才能中断时效。别等过了两三年,再想起来起诉,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第四,要是自己搞不定,就找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团队评估。
别找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行政诉讼是很专业的领域,尤其是房产拆迁类的,既要懂行政法,又要懂民事的财产分割、继承规则,还要熟悉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
如果您遇到房产拆迁类的行政纠纷,需要专业法律评估,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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