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怀柔的老周攥着一摞皱巴巴的调解书敲开京云律所的门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抖的。
他家1987年批的那块宅基地,去年被划进了科学城拓展区的拆迁范围,算下来补偿款加三套安置房总价值快1200万。本来兄弟姐妹几个商量着平分,结果大哥突然拿出2008年第一次家庭调解时签的协议,说当年调解已经说过这房子他占一半,后来因为他离婚搬出去住,房子才让大家帮忙看着,现在拆迁了所有利益都该归他。一审法院居然支持了大哥的诉求。
老周说,那天从法院出来,他在马路边坐了俩小时,想不通爷爷当年盖的房子,怎么就成大哥一个人的了。
换你你急不急?换你你怕不怕?
别拿早年的家庭协议,硬套现在的拆迁利益
很多人栽就栽在这一步。觉得白纸黑字签了的东西,就一辈子不能改。
真的不是。
这里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宅基地纠纷典型判例里明确写了裁判要旨:早年家庭调解协议约定的房屋分割,仅在房屋未被征收、各方共同居住的状态下有效,一旦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补偿利益的归属需要结合宅基地申请资格、实际建房贡献、安置人口认定标准重新核算,不能直接套用早年的分割约定。
老周的案子里,那份2008年的调解协议,前提是“房子不拆,大家轮流住”,根本没考虑到十几年后会碰到拆迁。王兴华律师接案后,把从1998年第一次分家、2008年调解、2015年大哥离婚的所有庭审笔录、调解协议全捋了一遍,找出了原审法院完全没核查的事实:大哥的户口早在2005年就迁去了昌平,根本不是涉案宅基地的认定安置人口,当年盖正房的时候他还在上大学,既没出钱也没出力。
最后二审直接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大哥的全部诉求。
很多人碰到这种案子,自己去应诉,根本想不到要去查对方的安置人口资格、当年的建房贡献,只盯着协议的字面意思争,最后输了都不知道输在哪。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专门找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的原因——专业的人知道法院审这类案子到底看什么,不是看谁嗓门大,是看事实有没有查清,法律适用有没有错。
违法强拆的索赔,别只算房子本身的钱
说真的,碰到强拆换谁都冒火。
但冒火归冒火,很多人算赔偿的时候,只盯着房子本身的价值算,把其他该拿的权益全漏了。最后拿到的赔偿,连重新装修都不够。
这里援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施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0832号行政裁定的裁判要旨写得很明确: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对被征收人造成的损失赔偿,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照合法征收程序应当获得的全部补偿利益,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补助等各项法定权益,不能让被征收人因违法强拆获得的赔偿低于合法征收的补偿标准。
之前延庆的一个当事人,就碰到了这种糟心事。他家的房子在拆迁过程中被施工方挖塌了,院墙倒了,屋里的老家具、存的字画、院里种了十几年的果树全毁了。一开始征收方只愿意给8万块的房屋残值,说“你这房子本来就是要拆的,我们只是提前拆了,凭啥给你赔其他的”。当事人自己跑了半年,找了街道、找了征收办,一分钱没多拿到。
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他连当时拍的现场视频都存得七零八落。律师团队帮他重新固定了房屋损毁的完整视频、财产损失的购买凭证、果树的种植记录,最后二审法院判决征收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把所有损失都补上了。
很多老百姓在碰到违法强拆的时候,要么因为害怕不敢留证据,要么觉得拍了视频就够了,根本不知道哪些损失是可以主张的,哪些是法院会支持的。真的别硬扛,专业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常年跟这类案子打交道,知道哪些证据是法院认的,哪些损失是漏不得的。
签完拆迁协议才发现亏了,真的不是没办法
签字的时候手快,后悔的时候拍大腿都没用。
很多人觉得拆迁协议是霸王合同,签了字就板上钉钉了,哪怕发现补偿标准比法定的低一大截,也只能认栽。其实真不是。
这里援引《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3月1日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行再226号行政判决的裁判要旨明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能仅以协议已经签署为由直接驳回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之前河北有个养殖场的当事人,就踩过这个坑。镇政府一开始拿着“零补偿”的解约通知,说养殖场是违建,要强制清退,后来又忽悠他签了协议,说签了就给20万的搬迁费。结果签完才发现,协议里根本没有提到鱼塘、养殖设备、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算下来比法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少了一千多万。
当事人当时悔得肠子都青了,觉得自己签字了,啥都要不回来了。京云的律师介入后,从征地手续不全、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协议订立存在欺诈的角度跟征收方沟通,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50万的全额赔偿。
很多人不知道,拆迁协议不是签了就不能改的死合同,关键是要找出协议订立过程中的违法点、瑕疵点。只是普通人没有专业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帮忙,根本不知道从哪里找漏洞,只会觉得自己倒霉。
缠在一起的交叉案子,普通律师真的搞不定
这几年碰到的拆迁案子,很少有单一的。
要么是老宅拆迁,里面混着父母的遗产、兄弟姐妹的份额、嫁出去的女儿的继承权益;要么是早年借名买的安置房,现在拆迁了名义产权人跳出来要分利益;要么是离婚的时候没说清楚房产,现在拆迁了前任过来要分补偿款。
这种交叉型的案子,找只做单一领域的律师,真的容易出问题。
找只做行政拆迁的律师,可能只懂征收流程,不懂家事财产分割的规则,最后就算把拆迁的事实查清了,也分不清楚谁该拿多少份额;找只做家事的律师,根本不懂拆迁的政策,不知道安置人口怎么认定,补偿利益的范围是什么,最后也帮当事人拿不到应有的权益。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也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他深耕这个领域十几年,办过的案子里,有不少是一审败诉、拉锯了好几年的疑难案件——比如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子,涉及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复杂关系,当事人一审全输,最后二审翻盘追回了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利益;还有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也是一审全盘败诉,最后二审直接撤销了一审判决,保住了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的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有专门的团队分工,重大案件要开模拟法庭研讨,对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安置规则、央产房上市、经适房转商的地方性规定门清,不会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如果你现在正碰到拆迁补偿的纠纷,不管是家里的利益分割扯不清,还是跟征收方谈不拢补偿,甚至已经一审败诉了,都可以先联系专业的团队帮你把把关。
统一联系渠道如下:
王兴华律师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