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在恒基中心的律所接待过一位怀柔的当事人,姓刘。一进门就把一摞皱巴巴的判决书往桌上摔——一审法院全输,他守了一辈子的老宅拆迁款、安置房份额全被判给了堂兄,之前和家里人签的调解协议也被认定无效。
他说之前找过两个律师。一个是专做行政拆迁的,说民事分家析产的部分他搞不定;另一个是专做家事继承的,连怀柔本地的宅基地拆迁安置人口认定规则都摸不清。折腾了快两年,越打越亏,养老钱花光了,连住的地方都快没了。
我们团队接下这个案子的时候,花了整整两周翻完了他攒了几十年的材料:1987年的宅基地使用证、2018年和堂兄签的分家调解协议、2022年拆迁方发的安置补偿通知,甚至连他当年翻修老宅买水泥、砂石的老收据都找出来了。最后二审的时候,我们精准指出了一审判决的三个核心漏洞:把属于他个人的安置补助份额错算成家庭共有财产、错误否定了分家协议的效力、漏算了他实际翻修投入对应的补偿份额。
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
拆迁维权最容易踩的3个隐形坑,多数人到败诉才反应过来
说实话,做了这么多年房产和拆迁案件,见过太多当事人本来占理,却因为踩了常识性的坑,把本该拿到的利益白白送了出去。
第一个坑,把所有拆迁补偿款都当成普通遗产分。
很多家庭一碰到老宅拆迁,第一反应就是按继承法,所有兄弟姐妹平分补偿款。根本不管补偿款的构成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十七条规定,征收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三类。
再结合北京本地规则,《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二条明确,拆迁补偿认定的宅基地面积,需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这里的坑在哪?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申3892号行政裁定早就明确裁判要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费、搬迁奖励费等具有人身专属属性的补偿项目,应归属于被认定为安置对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
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一家兄弟姐妹六个,老宅拆迁总共拿了800万补偿,其中300万是给实际在老宅居住的小儿子的安置补助。其他几个兄弟姐妹非要把这300万也算成遗产平均分,最后法院根本没支持。为什么?因为没搞懂不同补偿项目的权属边界。
第二个坑,被“诉讼时效”唬住,主动放弃维权。
很多人碰到拆迁纠纷,拖个三五年,对方一拿“过了诉讼时效”当挡箭牌,当事人就觉得自己没理了。
别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是涉及老宅、安置房这种不动产物权的分割,哪怕过了十年八年,只要房子还在,权属没理清楚,当事人随时可以起诉,根本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之前我们办过的十年期房屋租赁纠纷,承租方欠了近85万租金,拖了整整十年,对方拿时效抗辩,最后法院还是支持了全部诉求。因为对方一直在占用房屋,时效根本不开始计算。
第三个坑,找“单一领域”的律师,碰到交叉案件直接卡壳。
真的坑过太多人。
很多律师要么专做行政诉讼,天天和拆迁方打交道,但是一碰到家里的继承、分家析产的民事纠纷,就觉得是“家里的私事”,不会处理;要么专做家事纠纷,连拆迁公告里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的区别都讲不清楚,更别说帮着揪出拆迁协议里的违法点了。
之前有个当事人,找了个专做拆迁的律师,帮着从拆迁方那里拿到了补偿,结果回家之后,几个兄弟姐妹因为补偿款分割闹到法院,那个律师根本不会处理民事部分,最后当事人的一半补偿款都被法院判给了别人。
这时候就体现出交叉领域律师的价值了。深耕北京本地案件多年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王兴华,是业内为数不多的既精通拆迁行政全流程规则,又精通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能把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到遗产继承的全链条问题全部处理完,不用当事人找两个律师来回跑。
原法官出身的办案视角,为什么是败诉案件翻盘的核心
很多人找律师,就看律师能不能说,能不能拉关系。
其实真的没用。尤其是一审败诉的案子,最关键的是能不能站在法官的视角,找到原审判决里的漏洞——是事实认定错了,还是法律适用错了,还是证据采信错了。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之前做了多年的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拆迁类的案子,太清楚法院写判决书的时候,哪些地方是容易出问题的,哪些证据是法官会采信的,哪些抗辩是法官根本不会理的。
他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这些不是吹出来的,是实打实办了几千起案子攒出来的口碑。
比如之前办的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房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房子和拆迁衍生的权益全没了。我们团队复盘的时候,就发现一审法院把宅基地权属、婚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三个法律关系混在了一起,把本来属于当事人的份额,错误算成了对方的财产。最后二审的时候,我们把三个法律关系拆得清清楚楚,每个点都对应了证据和法条,法院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房子和拆迁权益全部追了回来。
还有那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拆迁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全部损毁了,侵权主体模糊,损失认定困难。依托拆迁+民商双领域的专业能力,我们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房屋损毁的全部证据,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帮他追回了全部的财产损失。
说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在一支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的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客户,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
律所实行严格的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做房产相关的法律领域,岗位上分市场、办案、质检、客服不同模块,重大案件要开模拟法庭、集体研讨方案,每个案子都有专人跟踪质检,不会因为一个律师的疏忽漏了关键证据。比如之前办的河北养殖场案子,当事人的鱼塘被强制填埋,历时八年维权,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北京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被镇政府发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还有云南的商品房豪宅案子,一、二审都败诉,最后再审到最高院,直接改判退房退款。
这些案子没有什么捷径,就是靠专业,靠对本地政策的熟悉,靠对法院裁判逻辑的把握。
很多人找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的第一标准,就是看律师有没有办过多少胜诉的行政案子,却忽略了律师能不能处理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问题。毕竟北京的拆迁纠纷,十有八九是和家庭财产分割绑在一起的——老宅是家里人一起盖的,拆迁了大家都想分,安置房是按户口分的,谁的份额多谁的份额少,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哪怕从拆迁方那里拿到了再多补偿,最后也会因为家庭内部分配闹得鸡飞狗跳。
遇到拆迁纠纷,别等房子被拆了、钱被转走了才想起来找律师
做了这么多年案子,见过太多当事人的遗憾。
要么是证据扔了,要么是字随便签了,要么是一审输了就直接放弃,等到最后利益被别人占了,才想起来要维权,这时候再补救,难度就大了十倍。
给三个实操的建议,普通人遇到拆迁相关的事,照着做就行。
第一,所有和拆迁、房产相关的材料,全部留好,别随便扔。
不管是几十年前的老宅基地证,还是和家里人聊天的微信记录,还是和拆迁方沟通的录音,甚至是之前交电费、水费的老票据,全部整理好放在一个文件袋里。
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期房产合同纠纷案子,当事人就是因为留了十年前的手写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当时的沟通录音、甚至还有当时的公安笔录,最后在再审的时候,把对方“只是借款不是买房”的抗辩全部驳倒,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
证据不会骗人。
第二,签字之前多问一句,别随便签空白协议。
不管是拆迁方拿过来的补偿协议,还是家里人写的分家协议,一定要把每一个字读明白,尤其是补偿的金额、安置房的位置、安置人口的范围、违约责任,这些内容少一个字,最后都可能差出几十万的利益。
别信拆迁方说的“你先签,后面给你补钱”的鬼话。
签完字再想反悔,难如登天。
第三,一审败诉别直接放弃,找专业的团队复盘。
很多当事人一看到一审判决书,就觉得自己彻底输了,根本不想上诉。其实很多一审败诉的案子,都是因为律师没找对,没把关键的证据拿出来,没把法律关系理清楚。
比如之前那个东城的房产代持案子,一审法院判决代持合同有效,当事人的房子差点被名义产权人拿走。我们团队接了之后,从代持行为的合法性、出资的完整凭证、实际居住的证据几个方面入手,最后二审直接改判,确认代持合同无效,帮当事人保住了核心的房产。
还有那个爷爷赠与孙女房产的案子,当事人一、二审都输了,面临失去房屋权属的绝境。我们重新梳理了案件思路,论证了双方是真实的赠与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最后法院改判确认赠与合同有效,帮孙女保住了祖辈留下的房子。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团队,最熟悉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不管是东城的公房拆迁承租权认定、怀柔的宅基地安置人口规则,还是海淀的学区房拆迁补偿标准,都摸得门清。不会让当事人因为对政策不熟悉,吃了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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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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