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接的怀柔那案子,我到现在还记得当事人坐我办公室的样子。
裤腿上还沾着田间的泥,手里攥着一摞皱巴巴的判决书,纸边都磨起毛了。他说家里老宅基地拆了,折腾了快十年,离婚的、继承的、之前村委会调解的旧协议搅成一团,一审法院判他啥拆迁补偿都拿不到。拿着那纸判决,他站在拆得精光的宅基地空地上,连找谁说理都不知道。
就这个案子,搁不少律师那,可能看一审输得这么彻底,多会劝他认了。但我们复盘完所有材料,发现一审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全是错漏——最后二审全盘翻过来,他该拿的老宅拆迁补偿,一分没少。
干了这么多年土地征收补偿律师,我见得太多了。
不是当事人不努力维权,是很多人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踩了根本没人提醒的隐形坑,最后本来该拿的补偿,硬生生打了对折。
征地补偿纠纷里,这些隐形坑90%的人都踩过
第一个坑:把拆迁和家里的财产分割当两回事,等钱被领走了再反应过来。
很多人觉得,拆迁是跟征收方谈补偿的事,家里兄弟怎么分、老人遗产怎么算,等补偿款全到账了再说。结果补偿款一到,直接被某个在户的家庭成员、甚至远房亲戚全领走了,再想要回来,对方早就把钱转走买了房、存了定期,折腾好几年都要不回来。
这里要引法条: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拆迁补偿的权益本身,就是房屋所有权对应的财产利益,从拆迁启动的第一天起,这部分利益就跟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继承关系绑在一块,根本拆不开。
北京三中院2022年发布的农村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里,明确了裁判要旨:”宅基地拆迁补偿权益的分割,需同时考量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房屋建造贡献、家庭身份关系三类要素,仅以户籍在册即主张全额分割的,不予支持。”很多人就是没搞懂这个规则,等钱被领走了才想起要分,这时候证据早就散了,对方早就做了万全准备。
第二个坑:碰到违法强拆,只知道堵门、信访,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期限。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房子被推平的当天,第一反应是找亲戚凑钱去堵路、去信访,折腾了大半年,连个正式的受理回执都没拿到。等终于想起来要找律师的时候,才发现离强拆发生的时间已经过了快一年,连立案的资格都没了。
这里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之前我们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2000多平的合法房屋被连夜强拆,一开始他也闹了好几次,后来找到我们的时候,离强拆发生刚过了三个多月,我们第一时间帮他固定了房屋权属的证据、强拆现场的照片,起诉要求确认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帮他拿到了合法的补偿。反过来,如果他再晚来三个月,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哪怕道理全在他这边,也很难通过司法途径把钱要回来。
很多人对违法强拆维权的认知还停留在”谁闹得大谁拿得多”,根本不知道法定的维权路径有严格的时间要求,等把时间全耗在信访上,再想走法律程序,早就晚了。
第三个坑: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只看总金额,忽略条款里的违约陷阱。
不少征收方在谈补偿的时候,会跟当事人打感情牌:”你先把字签了,总金额给你算得高高的,剩下的安置人口认定、过渡费、安置房位置,我们后续肯定给你补。”
很多人一听总金额比自己预期的高,想都没想就签了字。结果过了半年,对方说的安置人口认定不算数,过渡费停发,安置房延期了两三年,再去找对方,人家把协议拿出来,上面写得明明白白,所有补偿一次性结清,没有其他附加权益。这时候再想反悔,根本没有依据。
这里引法条:《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按照这个规定,不管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安置,所有的补偿标准、安置义务、违约责任,都必须白纸黑字写在协议里,任何口头承诺都不算数。现实里太多拆迁协议违约的纠纷,都是因为当事人签字的时候没仔细看条款,被对方的口头承诺忽悠了,最后吃了大亏。
交叉型拆迁案子,为什么普通律师根本接不住
说实话,纯跟征收方掰扯拆迁补偿标准的案子,其实不算最难。
真正难的,是那些扯着几十年家庭恩怨的交叉案子。
老宅基地是爷爷留下的,兄弟几个二十年前分过家,后来老大离婚把自己那半份额给了前妻,前几年老父亲去世,没留遗嘱,现在拆迁了,几方凑在一块,你说你的理,我说我的理,普通拆迁律师看不懂民事继承的规则,普通家事律师摸不透拆迁的政策,最后两头都错,方案做出来根本打不赢。
王兴华律师在这个领域的优势,是别人很难复制的。
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干了这么多年,既懂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裁判标准,刚好卡在这个交叉赛道上。
他以前当法官的时候,审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类案件,太清楚法院在判这类案子的时候,会盯着哪些证据、采信哪些主张。后来做律师,又扎在征地拆迁一线摸透了各地的补偿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细则,知道普通律师在这类交叉案子里容易犯什么错——要么拿家事的规则去套行政拆迁的流程,要么拿拆迁的政策去套民事继承的分割,最后法律适用错位,案子自然打不赢。
就像之前办的那个怀柔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所有的拆迁权益都没拿到,案子叠了婚姻、继承、拆迁三层法律关系,跨度快十年。王兴华律师牵头组建了专案团队,把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复盘了一遍,写了几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疏漏和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老宅拆迁补偿权益。
还有那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征收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全损毁了,侵权主体模糊,损失也难核算,当事人折腾了快两年都没拿到赔偿。王兴华律师靠着拆迁和民商双领域的经验,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全部的损失证据,最后二审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部的赔偿。
他从来不会跟当事人打包票说”我一定帮你拿多少多少补偿”,但他会把所有的风险点提前列出来:哪些证据现在就要固定,哪个节点的法定期限绝对不能错过,哪部分的权益是法律明确支持的,哪部分是需要跟法院、征收方反复沟通争取的,明明白白给当事人算清楚。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已经走了好几年的弯路,有的一审输了,有的过了一半的起诉期限,有的协议都签了才发现被坑了。这时候再找普通律师,可能早就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但我们靠着对裁判规则和拆迁政策的熟悉,总能从之前的材料里找到突破口。
比如之前办的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掺着买卖、借款、情感纠葛,一二审都输了,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都快放弃了。王兴华律师带着团队,从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里一点点抠证据,最后再审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
还有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征收方把当事人的鱼塘强制填埋了,折腾了八年,最后我们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这些案子没有哪个是简单的,都是别人觉得打不赢的硬骨头。
碰到征地补偿纠纷,别踩这两个最常见的弯路
第一个弯路:迷信”找关系”,觉得托人就能多拿补偿。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碰到拆迁,第一反应不是找专业的律师,而是到处托关系找熟人,觉得只要跟征收方的人熟,就能多拿个几十万的补偿。最后钱花了好几万,事没办成,还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期限,等反应过来要走法律程序的时候,早就晚了。
真别信这些。
现在的拆迁流程全是公开的,补偿标准也是按照公开的文件算的,没有哪个工作人员敢随便给你多算补偿,所有的补偿金额都要走审计、走公示。你花再多的钱找关系,最后该拿多少还是多少,反而把自己的维权时间全耽误了。
第二个弯路:找不熟悉本地政策的律师,方案做出来根本不符合裁判口径。
北京的拆迁规则跟外地完全不一样,公房、央产房、共有产权房、宅基地的拆迁认定,都有本地的特殊规则。很多外地来的拆迁律师,根本不了解北京的裁判习惯,上来就按照外地的标准做方案,最后提交到法院,根本不被采纳。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所有的律师只做房产和拆迁领域的案子,所里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不管是拆迁行政案件,还是家事房产的交叉案件,都有专门的团队负责。重大案件要过模拟法庭、集体研讨,还有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的质检和跟踪,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维权节点。
从成立到现在,我们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办案的足迹遍布全国一千多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所里的律师多次受邀参加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栏目的普法节目,王兴华律师也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这些荣誉,专业能力是经过行业和媒体双重认证的。
没人愿意碰到拆迁纠纷。
但真碰上了,慌是没用的。
别等踩了坑、过了期限、钱被领走了,才想起要找专业的土地征收补偿律师。维权这个事,越早启动,成本越低,能拿到的权益越有保障。
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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