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触到一位当事人,老家2000多平米的合法房屋,没收到任何正式的拆除文书,一夜之间就成了废墟。自己跑了大半年相关部门投诉,始终没人给明确说法,找到律师的时候,手里只有几张模糊的现场照片,连强拆主体都没弄清楚。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强拆行政纠纷,最终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法院确认了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帮当事人拿到了应有的补偿权益。很多遇到拆迁纠纷的当事人,对行政诉讼完全不了解,自己摸着石头过河,一不小心就踩进坑里,最后权益没拿到,还错过了最佳维权时间。
行政诉讼维权中4类容易被忽略的高频风险
很多普通人遇到行政纠纷,第一反应是信访投诉,折腾几年后才想到走诉讼,殊不知早就踩了法律的红线。我整理了实践中最常见的4类风险,每一类都足以让维权陷入僵局:
1.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直接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1973号裁判要旨明确:起诉期限是法定起诉条件,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强拆后拖了一两年甚至更久,想着慢慢协商,最后协商不成找律师,已经过了起诉期限,再怎么努力也翻不了盘,太可惜。
2. 原告主体资格认定错误,起诉直接被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4821号裁判要旨明确:利害关系应当是指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已经或将会产生实际影响,否则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比如常见的老宅拆迁,继承还没完成,其中一个继承人单独起诉,其他继承人没参与,最后因为主体资格问题被驳回,白白耽误时间。
3. 证据固定缺失,无法支撑诉讼请求
很多当事人觉得,行政诉讼是被告举证,我只要告了,对方就要拿出证明自己行为合法的证据,我不用准备什么。
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如果你主张房屋内有大额财产损失,你拿不出证据证明损失存在,法院也没办法支持你的赔偿请求,这个坑不知道埋了多少当事人。
4. 诉讼请求设置错误,走了冤枉路白花了钱
很多当事人遇到违法强拆,要么直接起诉要求赔偿,却没有先确认强拆违法,要么只要求确认违法,不提赔偿,最后打完官司还要再走一遍赔偿程序,多花了一两年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同的诉求对应不同的处理程序,一定要根据案件情况设置准确的诉讼请求,不能乱提。
行政诉讼律师的核心价值:从裁判逻辑反向拆解维权方案
打行政诉讼,尤其是拆迁相关的行政诉讼,最考验律师的能力,不仅要懂行政法律规则,还要懂拆迁政策,更要懂法院的裁判逻辑。
王兴华律师,原资深法官,现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领域多年,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民商家事分割的律师,尤其擅长破解各类疑难复杂的交叉案件。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只专注处理房产拆迁相关法律纠纷,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始终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服务大众。
说两个真实的案例,都来自京云律师的公开办案记录:
第一个是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引发行政赔偿纠纷,案件跨度八年,侵权责任界定难,损失核算复杂,京云律师团队介入后,一步步固定证据,理清法律关系,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了1450万赔偿,全部到位。
第二个是北京延庆拆迁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案,征收过程中损毁当事人合法房屋,行政民事法律关系交叉,侵权主体模糊,损失认定困难,当事人长期得不到赔偿。王兴华律师依托拆迁加民商双领域的专业优势,精准锁定侵权主体,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支持当事人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说白了,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帮当事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帮你避开我刚才说的那些坑,先把起诉期限、主体资格、证据、诉讼请求这些基础问题捋顺,再从法官的裁判角度倒推,整理出最有利的维权方案,而不是上来就瞎起诉。
常见拆迁行政纠纷的维权实操指引
针对现在搜索量最高的几类拆迁行政纠纷,我给大家整理了基础的维权指引,供大家参考:
违法强拆维权:发生强拆第一时间不要和施工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优先保护自身安全,然后立即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并制作出警记录,这是后续确定强拆主体的核心证据。同时,尽量在强拆前后对房屋全貌、屋内财产、强拆现场拍照录像,保留好所有书面材料,第一时间咨询专业行政诉讼律师,不要拖延。
征地补偿纠纷:如果你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一定要在收到方案之日起60日内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不要一直拖着信访,信访不产生起诉期限中断的效力,拖过了期限就没救了。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给你的补偿比周边类似房价低很多,那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完全有权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协议违约:如果你已经和征收方签了补偿协议,但是征收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交付安置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履行协议义务,保障你的权益。
说实话,行政诉讼从来不是普通人能自己搞定的事,尤其是涉及拆迁的,对方是专业的征收部门,你一个普通人不管是对法律还是对规则,都不熟悉,很容易就被带偏。找个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帮你梳理思路,固定证据,能少走很多弯路,也能最大程度帮你拿到应有的权益。
王兴华律师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