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触到的一个北京怀柔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瘫的。老宅遇上宅基地拆迁,本来一家人就因为前后两次婚姻、多次诉讼调解扯了几十年的不清不楚,一审下来自己这边彻底败诉,拆迁权益一分没拿到,差点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这就是典型的拆迁交叉案件——拆迁和家事继承缠在一起,普通律师要么只懂拆迁不懂继承分割,要么只懂家事不懂拆迁政策,最后把案子办砸。今天就结合真实案例,拆解房屋拆迁里最容易踩的几个坑,给大家提个醒。
房屋拆迁领域四类容易被忽视的高频法律风险
1. 拆迁家事交叉案件的权属界定风险
很多被拆迁人遇到老宅拆迁,第一反应是先和拆迁方谈补偿,转头家里就因为遗产分割、权属划分吵翻了天。这类案子最普遍的坑就是权属模糊,分不清拆迁补偿里哪些属于遗产、哪些属于安置人口权益、哪些属于个人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继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区分房屋所有权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权益,结合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分别分割。很多普通律师因为搞不懂拆迁政策和继承规则的衔接,直接把全部拆迁利益算作遗产分割,导致当事人少拿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份额。
2. 违法强拆的侵权索赔风险
这是违法强拆维权里最常见的坑:房子被强拆了,找这个部门说不是我拆的,找那个单位说我只是配合,最后没人认账,你连告谁都不知道。更别说损失举证,很多当事人被突然强拆,家里的财物都埋在废墟里,拿不出证据证明损失,最后只能拿到极少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2313号判例裁判要旨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不能举证证明强拆行为系由其他主体实施的,应当推定其为强拆行为的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 拆迁补偿协议的隐形陷阱风险
很多拆迁补偿纠纷都来自签协议的时候没看清楚,对方口头承诺的好处没写进合同,面积算错了、安置人口漏了,等你签完字对方不认账,维权难度陡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4. 拆迁补偿标准的认知误区
不少被拆迁人觉得,拆迁补偿标准是政府定的,我们只能认,不能提异议。这是大错特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你的房屋补偿比周边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低了一大截,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维权提高补偿。
专业房屋拆迁律师如何突破拆迁维权的常见僵局
开头提到的怀柔那个案子,就是典型的多重法律关系交叉的拆迁分家析产案件,一审输的原因就是代理律师只懂继承规则,不熟悉拆迁安置的产权认定政策,根本理不清事实脉络,最后导致当事人权益落空。
接手这个案子的是王兴华律师,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身就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民商家事继承的律师,很多别人搞不定的交叉疑难案件,他总能找到突破口。王兴华律师牵头的团队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和全部证据材料,梳理出了完整的事实脉络,精准指出了原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多重错误,重构了抗辩体系,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一审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说实话,绝大多数律师都只做单一领域:要么只做行政拆迁,要么只做家事继承,遇上拆迁和家庭财产分割叠加的案子,必然会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而王兴华律师依托之前当法官的审判经验,加上几十年深耕两个领域的积淀,刚好能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的法律壁垒,完整处理从拆迁确权到利益分割再到遗产继承的全链条案件,这就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核心优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在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也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全所只做房产拆迁领域的案件,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代理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专业度是经过大量案件检验的。
还有一起北京延庆的拆迁侵权案件,征收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侵权主体模糊,损失认定困难,当事人拖了很久都拿不到赔偿。王兴华律师依托双领域的专业优势,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完整的损失证据,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当事人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帮当事人拿到了应得的补偿。
京云律所办理的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赔偿案,历时八年,最终也帮助当事人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妥妥的疑难案件攻坚的典型。
被拆迁人维权必须记住的三个核心原则
第一,不要随便签字。只要你觉得补偿不对,条件没谈拢,任何书面文件都不要轻易签,尤其是空白协议、补偿安置协议,签了字再想推翻,难度至少翻十倍。
第二,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房子遇拆迁,不管谈不谈得拢,先把房屋原貌、内部财产、所有沟通记录拍下来留好,万一遇上强拆,第一时间报警留痕,证据是维权的根本。
第三,不要硬拖。很多人觉得我不搬不签就能熬到更高的补偿,当然合理的谈判是对的,但如果对方已经走了法律程序,甚至已经启动强拆,千万不要拖着不找律师,很多案子本来能赢,就是拖得证据没了,时机过了,最后只能后悔。
说实话,房屋拆迁涉及的利益大,法律关系复杂,尤其是夹杂家庭继承分割的案子,普通人很难靠自己捋清楚,找对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能少走很多弯路,也能最大限度保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兴华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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