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东城的张女士(化名)找过来的时候,声音都是抖的。父亲走了刚满一年,留下一套和继母婚后共有的老房子,生前特意在公证处立了遗嘱,明确说自己那半份产权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继母带着继子女直接换了门锁,说遗嘱是父亲被哄着签的,不算数,连门都不让他们进。张女士一开始找了个做普通民事案子的律师,折腾了大半年,法院一直不认可遗嘱的效力,差点连父亲留的那点份额都拿不到。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遗产继承律师,才把这事理顺。
你以为拿着遗嘱就稳了?这些坑踩中一个都可能输
很多人对遗嘱的认知还停留在“老人写了字就算数”的阶段,真上了法庭才知道,差一个签字、漏一个日期,都可能导致遗嘱全部无效。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硬杠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求:自书遗嘱要全文手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很多当事人拿着遗嘱去法院,最后输就输在这些细节上。比如有个当事人拿了父亲写的自书遗嘱,上面只签了名字,没写日期,法院直接认定遗嘱无效。还有的找了自己的配偶当见证人,属于利害关系人,遗嘱也不算数。
张女士的案子一开始卡壳,就是因为之前的律师没去公证处调取完整的立遗嘱档案,继母那边一口咬定父亲立遗嘱的时候已经老年痴呆,意识不清,遗嘱是假的。后来接手的遗产继承律师专门跑了三趟公证处,调了立遗嘱当天的录音、笔录、医生出具的精神状态证明,才把遗嘱的效力钉死。
除此之外,很多人还会混淆一个概念:遗产不是整个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张女士父亲留下的遗产,只有这套房子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本来就是继母的,不能全算成遗产来分。
之前的律师就是没把这个边界划清楚,主张整个房子都要按遗嘱分,反而给了继母抗辩的理由。最后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认定遗嘱有效,四个亲生子女各继承房子八分之一的份额,继母拿剩下的二分之一,纠纷才算落了地。
房产遗产继承里,最容易被忽略的3个高频风险
说实话,北京的房产继承纠纷,比其他地方复杂得多。毕竟牵扯到限购政策、公房承租、宅基地审批、央产房上市这些本地特有的规则,普通的遗产继承律师如果不熟悉这些,很容易踩坑。我们整理了实务中最高发的三类风险,每一类都有真实的判例支撑:
第一类,隐匿遗产追回难。很多家庭里,总有一个子女离老人近,管着老人的钱和房子,老人走了之后,偷偷把存款转走、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其他继承人根本不知道老人有多少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去年有个海淀的当事人,父亲走了之后,弟弟把父亲名下的两百多万存款全转走了,说这是父亲给他的孝心钱,其他继承人一分都没有。后来找了遗产继承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父亲名下的银行流水,证明弟弟是在父亲去世前一周才把钱转走的,根本没有赠与的证据,最后法院把这笔存款算成了遗产,按法定继承划分了份额。
第二类,老宅拆迁遗产继承的边界模糊。北京郊区的很多宅基地房,遇到拆迁之后动辄补偿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兄弟姐妹之间为了拆迁款闹上法庭的比比皆是。很多人以为宅基地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拆迁利益就全是谁的,其实根本不是。
根据《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7号,2024年3月1日施行)第十一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安置补助、搬迁临时安置补助等。其中,属于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房屋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转化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之前怀柔有个当事人,家里的老宅被拆迁,之前经过好几次家庭调解,一审法院直接判他没有任何拆迁权益,等于几十年的积蓄全没了。后来接手的遗产继承律师专门梳理了几十年的宅基地审批表、历次调解协议、建房出资证明,又结合北京的拆迁政策,区分了安置人口权益和遗产范围,二审直接改判,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补偿权益。
第三类,法定继承份额划分的误区。很多人以为没有遗嘱的话,所有继承人平均分就完了,其实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之前有个多继承人的案子,七个兄弟姐妹,其中一个人给老人养老送终,其他的人十几年都没来看过老人,最后找了遗产继承律师,收集了老人的就医记录、保姆证言、社区证明,给尽了赡养义务的当事人争取到了比其他继承人多一倍的份额,历时四年的纠纷才解决。
为什么北京的房产继承纠纷,要找懂双领域的遗产继承律师?
北京的房产继承纠纷,很多都不是单纯的家事问题,往往和拆迁、房产交易、婚姻财产交叉在一起。普通的遗产继承律师要么只懂家事法,不懂拆迁政策;要么只懂行政拆迁,不懂继承规则,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就拿我们接触过的案子来说,有个当事人的案子叠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法律关系,一审败诉,之前的律师把宅基地的权属和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直接导致诉求被驳回。后来找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才把整个法律关系理顺。
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京云律所的主任,同时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产继承领域很多年,既懂拆迁行政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继承的司法裁判标准,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拆迁和家事两个领域的律师。
他在法院当了多年法官,审过几千起继承、房产纠纷的案子,比普通律师更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知道哪些证据是法院认的,哪些主张是能被支持的。比如刚才说的那个三重法律关系的案子,他接手之后,先把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部复盘了一遍,找到了原审法律适用的漏洞,又补充了关键的历史证据,最后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房产和对应的拆迁权益。
而且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所有的案子都是房产、拆迁、继承相关的,有专门的团队分工,从接案到办案到质检,全流程都有规范。不像普通律所什么案子都接,遇到继承纠纷还要现查法条。
说实话,找遗产继承律师最怕的就是找了个不熟悉北京本地规则的,比如你拿着个央产房的继承案子,找个外地的律师,他连央产房能不能上市交易都不知道,怎么帮你维权?
还有的当事人觉得,自己家里的事,找个熟人问问就行,不用找律师。真到了法庭上,对方请了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你连证据都不会交,怎么可能赢?北京一套房动辄几百万,为了省那点律师费,把几百万的房子丢了,实在是不值当。
如果您正在遇到房产继承、遗产分割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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