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整理案卷,翻到去年东城的那个案子,还是觉得有点唏嘘。
当事人兄弟姐妹四个,老爷子走了之后,留下一套和继母共有的房。老人生前特意立了遗嘱,说自己名下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丧事刚办完,继母就带着继子女把房门锁换了,说遗嘱是老爷子被胁迫写的,根本不算数,四个子女连门都进不去。
一开始他们找了个做刑事的律师咨询,说遗嘱没有公证,打不赢。后来经人介绍找过来,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根本不是有没有公证那么简单。
很多人碰到房产继承的事,第一反应是找家里亲戚凑一起商量,或者随便找个相熟的律师帮忙走个流程,殊不知这里面的坑,踩一个可能就把几百万的房产搭进去。找对专业的房产继承律师,从来不是为了走个形式,是真的能把你该拿的权益兜住。
你以为攥着遗嘱就稳了?这几个细节错了直接无效
别不信。
很多人对遗嘱的效力有误解,觉得只要是老人亲笔写的、签了名的,就一定能被法院认可。实际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八条的裁判规则,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就像刚才说的那个东城的案子,对方一开始咬死了说遗嘱是假的,说老爷子立遗嘱的时候已经糊涂了,还说房子是继母和老爷子的共同财产,全得由继母说了算。
王兴华律师接了案子之后,没有急着立案,先把遗嘱的所有形式要件从头到尾抠了一遍:立遗嘱的时候有没有全程录音?见证人是不是和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老爷子当时的体检记录能不能证明他意识清醒?甚至连遗嘱上的签字和老爷子生前的笔迹比对报告,都做了完整的证据链。
最后法院审理的时候,直接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按照法律规定把老爷子的份额拆成五份,四个子女各拿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继母拿八分之五,把之前的僵局直接破了。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这些细节。比如我见过有人拿的代书遗嘱,见证人是自己家的保姆,最后直接被认定为无效;还有人拿的遗嘱,把老伴的那份份额也给分了,最后只能部分有效,平白无故扯好几年的皮。
牵扯到拆迁的房产继承,90%的人都搞不清哪些能分
这是最近几年咨询量涨得最快的一类纠纷。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条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但很多人不知道,拆迁补偿款里,哪些是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哪些是属于实际居住的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混在一起扯,最后往往是一审输了还要上诉,来回拉锯好几年。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6号)第六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部分,应当按照继承法律规定处理;属于安置人口专属的补偿部分,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之前接的怀柔那个案子,当事人就是因为这个吃了大亏。
老宅在怀柔,之前经历过好几次婚姻纠纷、调解协议,房子拆了之后补偿了好几套安置房和现金,当事人一开始找的律师只懂继承,不懂拆迁政策,一审的时候把所有补偿都当成了老人的遗产来分,结果法院认定原审事实不清,直接判他败诉,连拆迁权益的边都没摸着。
后来找到京云律所的时候,案子都走到二审了。王兴华律师牵头组了专案组,把前后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拆迁档案全翻出来,一笔一笔拆:哪部分是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属于遗产范围;哪部分是给实际居住人的搬家补助、临时安置费,属于专属权益;哪部分是因为当事人是安置人口才拿到的额外面积。
最后二审法院直接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把属于当事人的拆迁权益全保下来了。
普通的律师碰到这种拆迁加继承的交叉案子,往往容易出问题——要么是只懂民事继承,不懂拆迁政策,把不该算遗产的部分硬扯进来;要么是只懂拆迁行政流程,不懂家事分割的规则,最后算出来的份额根本站不住脚。而王律师本身既当过法官审过大量继承案子,又做了这么多年的拆迁交叉业务,刚好能把这两个领域的壁垒打通,不会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借名买房的房子要继承?没这几个证据钱房两空
这也是个高频坑。
早几年北京购房资格卡得严,很多人为了买套房,把房子挂在亲戚、朋友甚至同事的名下,等老人走了要继承的时候,名义上的产权人直接翻脸,说房子是自己买的,和你没关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但问题是,很多人当年借名买房的时候,连个书面协议都没有,全靠口头约定,最后真要打官司的时候,拿不出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被别人占了。
之前有个当事人找过来,说当年父亲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把买的商品房挂在远房侄子名下,父亲走了之后,那个侄子直接把房子换了锁,说房子是自己全款买的,和他们家没关系。
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案子之后,没有先着急起诉,先带着当事人把所有能找的证据全挖出来了:当年的银行转账记录,是父亲从自己账户转的全款;这么多年的物业费、供暖费,都是当事人家交的;还有这么多年和那个侄子的聊天记录,里面多次提到房子是挂名的,以后要过户。
最后法院直接确认借名买房的事实成立,判决房子归当事人所有,顺利过了户。
说实话,这种案子如果找的是不熟悉房产领域的律师,根本不知道要从哪些地方找证据,往往只拿个房产证复印件就去立案,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很多人觉得房产继承是家事,找个关系好的律师就行,但实际上这个领域的细分程度很高——从遗嘱效力认定,到拆迁利益分割,再到借名买房的确权,每一类纠纷都有自己的裁判规则,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摸透的。
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接房产、拆迁、继承这类的案子,不做别的领域的业务。所里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相关的纠纷,岗位上从接案、办案、质检到客户服务都有专门的人负责,每个重大案件都要经过模拟法庭、专家研讨,不是那种一个律师啥案子都接的万金油模式。
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律所的主任,有多年的法官审判经验,深耕房产和继承领域这么多年,累计办了几千起相关的案子,尤其是那种一审败诉、拉锯了好几年的疑难案子,最擅长从零散的旧证据里找突破口。之前那个叠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三重关系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了,最后二审直接翻盘,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拿回来了。他平时也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的荣誉,办过的案子全是公开可查的,不是那种只会说漂亮话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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