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商品房维权律师团网站!
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损失?法律支持退房维权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购房者往往基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等关键信息做出购房决策。然而,当开发商的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时,购房者不仅可能面临居住品质下降的困扰,更可能遭受经济损失。那么,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构成购房者退房的法律依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这一问题,为购房者提供维权指南。
一、虚假宣传的法律界定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有效期限、价格、售后服务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房地产领域,虚假宣传通常表现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绿化率、容积率等关键信息作出不实描述或承诺。
构成虚假宣传需满足以下要件:
主体要件:宣传行为的主体为开发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机构。
行为要件:通过广告、宣传资料、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等方式,对商品房及相关设施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描述或承诺。
结果要件:虚假宣传内容足以误导购房者作出购房决策,且购房者因信赖虚假宣传而遭受实际损失。
主观要件:开发商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明知宣传内容不实仍予以发布,或应当预见宣传内容可能误导消费者而未采取合理措施。
二、虚假宣传导致退房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中的欺诈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房地产交易中,若开发商通过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退房。
案例支撑:2024年,某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宣称楼盘周边将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但实际规划中并无此项目。购房者因信赖该宣传购买房屋后,发现宣传内容不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判决撤销购房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与《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约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同时,《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明确禁止发布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房地产广告。
若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购房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购房者退房维权的实践路径
(一)证据收集与固定
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后,应第一时间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宣传资料:开发商发布的广告、楼书、户型图、沙盘模型照片等。
销售人员承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内容。
规划文件:政府规划部门发布的楼盘周边规划文件,证明开发商宣传内容与实际规划不符。
购房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条款的约定。
(二)协商与投诉
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纠正虚假宣传行为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三)诉讼与仲裁
若协商与投诉均未能解决问题,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主张撤销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应充分举证,证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与其购房决策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退房维权的注意事项
时效性: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购房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合同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宣传内容与实际交付标准的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则购房者退房的难度可能增加。
损失计算:购房者在主张赔偿时,应合理计算损失范围,包括购房款利息、因虚假宣传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以及因房屋价值下降造成的损失。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36-9911-8490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下一篇:返回列表
邮箱:
电话: 136-9911-8490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