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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购房合同效力解析:法律边界与风险防范
在房地产市场中,借名购房作为一种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购房资格的“变通手段”,长期存在且争议不断。其核心模式为:实际出资人(借名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出于其他目的,与具备资格的名义购房人(出名人)签订协议,以出名人名义购买房产并登记产权,实际由借名人占有使用。然而,这种操作不仅挑战了物权登记公示制度,更隐藏着合同效力争议、产权归属纠纷及强制执行风险。本文将从法律视角,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等最新规定,解析借名购房合同的效力边界及法律后果。
一、借名购房合同的效力认定:从“有效”到“无效”的边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核心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借名购房合同若满足上述条件,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但需警惕以下“无效”情形:
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无效
若借名购房的直接目的是规避国家或地方的限购、限贷政策(如通过虚构婚姻关系、伪造社保记录等获取购房资格),则合同因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而无效。例如,某案例中,借名人因未满足当地购房条件,与出名人签订借名协议,法院认定该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决无效。
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合同无效
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分配旨在保障特定群体(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若借名购买此类房产,不仅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还可能触犯《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例如,某借名人通过出名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法院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产。
合同形式瑕疵不影响效力,但需举证
借名购房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出资方式、过户时间等条款。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若借名人能提供转账记录、占有使用证据(如物业费缴纳凭证、装修合同)等,仍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规定,主张合同成立。例如,某案例中,借名人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通过连续五年支付房贷、持有购房发票等证据,法院认定其与出名人存在借名购房关系。
二、借名购房的法律后果:产权归属与风险承担
即使借名购房合同有效,其法律后果仍受物权登记公示制度的严格限制,实际出资人(借名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产权归属:登记优先于实际出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购房中,房产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即使借名人实际出资,法院通常依据登记簿记载认定出名人为所有权人。例如,某案例中,借名人出资购房后,出名人擅自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法院以“借名人仅享有债权请求权,不具有物权效力”为由,驳回其排除执行的诉求。
出名人擅自处分房产的风险
若出名人将房产出售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过户,借名人可能“房财两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第三人可基于“不动产登记公示”取得物权,借名人仅能依据合同向出名人主张违约赔偿。例如,某案例中,出名人将借名房产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法院认定买家构成善意取得,借名人无法追回房产,仅能要求出名人赔偿损失。
出名人债务导致房产被执行的风险
若出名人因其他债务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房产(包括借名房产)可能被查封、拍卖。借名人虽可提出执行异议,但需证明其对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名人需提供书面协议、付款凭证、占有使用证据等,且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某案例中,借名人因无法提供书面协议,法院认定其异议不成立,房产被强制执行。
三、风险防范:借名购房的合规路径与证据留存
为降低法律风险,借名购房双方需从以下方面完善操作:
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权责
协议应载明借名原因、房产归属、出资方式、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例如,可约定“出名人仅作为名义购房人,房产实际归借名人所有,出名人不得擅自处分房产,否则需赔偿借名人全部损失”。
保留出资凭证与占有使用证据
借名人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购房款(避免现金交易),并保留转账记录、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同时,留存物业费缴纳凭证、装修合同、水电费账单等,证明其实际占有使用房产。
设置抵押或预告登记防范风险
借名人可与出名人约定,将房产抵押给借名人并办理抵押登记,或申请预告登记,限制出名人擅自处分房产。例如,某案例中,借名人与出名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后出名人欲出售房产时,因抵押权存在无法过户,有效保护了借名人权益。
及时过户或通过诉讼确权
若借名人符合购房资格,应及时要求出名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出名人拒绝,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归属发生争议,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的规定,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结语:借名购房的“双刃剑”效应
借名购房虽能在短期内解决购房资格问题,但其法律风险远高于收益。从合同效力到产权归属,再到强制执行,每一步都可能因操作不当导致权益受损。在法治社会背景下,购房者应优先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资格,而非依赖“变通手段”。若确需借名购房,务必以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并留存完整证据,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会纵容挑战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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